在多元化之業務推展過程中,農會面對經濟自由化,國際化之衝擊與金融民營化之挑戰與競爭,衍生經營管理中首重效率之訴求,更隨著電腦科技之蓬勃發展,運用電腦促進業務自動化,已形成一股莫逆之潮流與情勢,確為不爭之事實。
但由於農會為一農民所組織之農民團體,是為一公益之社團法人,其設置之主要任務在為廣大之農民謀取福利為其最終之目標,而非以營利為目的。故農會對營運資金之募集僅向會員收取向徵性之事業資金,就其整體資本而言極為有限,實非可與一般金融機構雄厚之資本相互比擬,是故在業務電腦化之發展過程,農會因受到財務上之限制,始終落後同業一大步,而對農會業務發展產生極大之影響。因此,農政機關有鑒於當前農會使用電腦之迫切需要,乃運用農會間一貫互助合作與相輔相成之良好傳統,於七十三年間規劃設置北、中、南三區農會電腦共用中心,期以集中各農會可運用之人力、財力統籌發展電腦共同事業,以減少農會因個別申設電腦裝置構成系統開發不一致與專業人才貧乏之情形,更可減少由於系統軟體重覆開發設計,形成重覆投資之資源浪費,以降低電腦化之成本促使業務之均衡發展,並循序漸進建立全國農業資訊網路,擴大服務台灣地區農會與會員。
省農會有鑒於推動電腦共用事業之時代任務與服務基層農會之使命感,毅然於七十五年間在農政機關輔導下進行籌劃建立中區農會電腦共用中心,並於七十六年間開始推廣上線,迄今已近十年。而於整個共用系統運作期間,因實際營運之需要曾數次調整組織型態,期間亦增加漁會為參加營運對象,唯其運作模式仍脫離不了共用之特性,即集聚各會員可用之資源,有效運用以收共用系統之最大效益,迄八十六年時參加營運之農、漁會更多達九十四家,可見參加單位對共用系統運作模式所抱持的態度是肯定的。但為尋求共用系統未來之營運能達永續經營之目標,並能以最佳之企業經營方法,推展共用系統業務,以協助農、漁會早日完成各項業務電腦化之建置,為達上述之目標,中心積極進行籌備農業財團法人之設立,並於八十六年五月完成財團法人登記,正式定名為財團法人農漁會中區資訊中心。相信未來整體之運作將更有效率,中心之服務會讓各參加營運單位更滿意。